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多、任务重,共审议9件法律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其中的3件;听取审议3个工作报告和2个执法检查报告,批准了2016年中央决算和3件国际条约;还决定了人事任免等其他事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本届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工作,相继出台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本次会议又表决通过了国家情报法,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基本确立。新制定的国家情报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适应情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突出国家情报工作特点,确立体制机制,规范机构职责,强化素质要求,健全保障措施,同时明确情报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加强国家情报工作和情报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和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情报法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职,密切配合,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本届常委会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2015年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2016年又围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同时,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推进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完善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审议、向社会公开草案征求意见等,广泛听取、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水污染防治法作出了重要修改。这次修改,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衔接,全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以法律形式确立河长制,加强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和生态保护;健全了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保障饮用水安全,增加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污染者的责任,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于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安全,将发挥积极有力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本届常委会已经制定和完善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等重要法律,加之正在审议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本次会议修改民诉法和行诉法、建立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在内的公益诉讼制度,逐步构建起了系统配套的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学习宣传、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制定监察法、国歌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重要立法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委员长会议提请本次会议对监察法、国歌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一致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制定监察法意义重大而深远。要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行使国家监察职权的专责机关,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的全面覆盖,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推动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在审议国歌法草案过程中,与会同志指出,国歌是我国宪法确立的重要国家象征和标志。制定国歌法,规范国歌奏唱和播放,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这两部法律的政治性和法律性都很强,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把法律草案修改好完善好,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守的行为准则。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2016年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中央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2016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全国人大批准的2016年中央预算。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查找了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算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全国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表示赞成。大家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合理安排预算,使预算收支与政策要求结合得更加紧密,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预算决算编报,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肃财经法纪,强化追责问责,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两年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今年12月将第三次听取审议这方面报告,加强跟踪监督,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预决算审查监督职责,切实为人民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药品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药品安全,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把加强对药品管理的监督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李建国、陈昌智、王晨、陈竺等4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北京、黑龙江、江苏等8个省(市)检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本次会议在听取审议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同时,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同一内容,将两种监督手段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双管齐下,体现了常委会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破解难题的思路和决心。审议中,与会同志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和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大家认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工作,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人民群众用药质量不断提高。同时也要看到,局部地区特别是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不足,用药安全隐患较多,我国的药品质量和监管能力依然面临很多挑战。大家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牢固树立“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努力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建立完善药品信息全程追溯体系,坚决打击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堵住药品管理链条中的各种漏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也关系国家的声誉。为督促有关方面依法保障和提升产品质量,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严隽琪、沈跃跃、张平、艾力更·依明巴海等4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天津、河北、上海等8个省(市)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辽宁等8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开展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认为,产品质量法自1993年施行以来,各级政府、司法机关以及各地消协等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国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同时指出,产品质量法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产品质量发展的基础依然薄弱,总体水平有待提高,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希望国务院和各有关方面要坚定不移实施产品质量法,大力推进质量强国战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方位质量监管,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把质量提升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有力抓手,以质量促发展,以质量惠民生。
本次会议后,请常委会办公厅将与会同志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送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跟踪问效,督促有关方面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中的建议以及专题询问的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用监督的实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选举、代表、对外交往等各方面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地推进。与此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三项重要工作。一是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实现了学习教育与常委会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召开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和研讨会。与香港各界人士共同回顾总结香港基本法实施20年来的成功经验,强调必须全面准确贯彻实施“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三是召开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这是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我们第二次就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召开全国性会议,目的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今年下半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我们要全面加强全国人大党的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负责地做好人大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编:王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