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西安5月7日电 5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陕西,就陕西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开展为期4天的检查工作。
郝明金在执法检查期间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扶持的政策举措,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就是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推动各级国家机关认真实施法律规定,纾解中小企业困难,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7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汇报会,听取了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情况汇报。郝明金说,陕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对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加大扶持、支持力度,推动加强法治建设从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成效显著。
郝明金指出,要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国家机关要加强法律宣传,运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法、法治的力量,来抓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
郝明金强调,要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目前,整体营商环境已经有了较大改善,但也有部分单位和企业反映,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银行融资、产权保护、行政执法等方面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不公平待遇。对此,要加强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郝明金提出,要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对于由来已久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家反映都很强烈,虽然国家高度重视,从法律上作出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获得感不强。今后,在加强金融服务方面,不仅要靠市场化的方式,更要紧紧依靠法律。
郝明金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中小企业权益保护仍然面临很多问题,拖欠账款问题仍然突出,在市场准入、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贷款等方面权益没有得到完全保护。对此,相关部门要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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