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2018年10月30日,由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会同市质量监督局、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编制的宁波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标准——《人大代表联络站基本规范》(DB 3302/T 1102—2018)正式发布。据悉,这是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全国首个地方标准。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董学东说,这一地方标准的出台,旨在打造人大代表联络站2.0版,深入推进宁波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即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和联络信息化建设,对进一步规范代表联络站建设运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凸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具有重要的意义。
代表联络站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重要平台,是代表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2005年8月,海曙区人大常委会白云街道工委建立了浙江省首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多年来,经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探索创新,目前宁波市共建成人大代表联络站(室、点)473个,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同时建成网上代表联络站80个。
《人大代表联络站基本规范》通过标准化语言,固化了多年来宁波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据介绍,宁波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基本规范》,涵盖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各个方面,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要求、建设要求、接待要求、学习要求、活动要求、工作保障、质量管理等9个章节。地方标准的制定为全市各地推进代表联络站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也为宁波市各级人大代表走进联络站联系接待群众提供了“服务手册”。
根据标准,1个乡镇(街道)设1个以上代表联络站,以若干选区为单位或者依托社区(村、片)等设代表联络站(室、点),便于联系群众、开展活动。
标准确定了接待联系规范。明确接待范围:联络站的接待对象为选区(片)内选民(群众)。明确不予接待的事项:已经或者应该通过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解决的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检举和控告;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解决途径或方法的事项;信访事项。
标准明确接待交流主要内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听取选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了解群众诉求,沟通解决路径或方法,告知问题交办处置及跟踪反馈流程等。
根据规定,联络站定期开展接待,每年接待不少于6次,每位代表每年进站接待群众1次以上。联络站围绕党委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合理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议事议政、视察调研等主题活动;主题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标准还统一了包括LOGO在内的代表联络站标识。
据了解,按照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每个乡镇(街道)年底前至少有一家联络站达到地方标准的要求,之后每年逐步增加,届内实现所有代表联络站(室、点)达到地方标准。
《人大代表联络站基本规范》下载:
http://zjj.ningbo.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656f7a48597249c1bec607db54434991.pdf
(责编: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