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
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
新华社记者 马占成 摄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分别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以及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同意将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以及上述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决议草案代拟稿和有关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