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4日下午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如何破解执行难,是与会人员热议的焦点。
“公平正义体现在群众接触到的每一个案件中。”杜玉波委员说,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去,还需要付出持续艰苦的努力。
他建议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把执行过程中的重要节点信息向当事人公开。同时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各行业、部门和区域间的信息共享。
“提到执行难,大家很容易将矛盾焦点集中在法院身上。其实执行难的出现不仅是法院的问题,还有深层次的社会、文化、法律等众多原因。”韩晓武委员认为,执行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破解执行难需要公检法等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逐步形成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机制。
在审议中,不少与会人员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
彭勃委员说,要将执行案件的信息实时公开,从法律、工作、生活、舆论等多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监督,增加失信成本。他同时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妨害执行罪,有效惩处和威慑妨害执行行为,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刘修文委员建议相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细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情形,严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废债务行为,完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法律依据。
对于“执行不能”案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长青认为,相关部门要出台措施,针对这类案件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建立救助机制,及时给予救助。
景汉朝委员表示,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加强民事执行监督,与人民法院一道不断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监督执行工作中切切实实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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