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南方日报)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高铁霸座”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这一行为在广东将为法律所明确禁止。近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告,《条例》将于12月起施行。根据《条例》,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霸座男”坐高铁拒绝对号入座自称“站不起来”,“霸座女”执意坐靠窗位“胡搅蛮缠”,最近出现的几起铁路强占座位事件颇为闹心。面对这些违规行为,由于缺乏明确清晰的法律规定,列车工作人员通常除了苦口婆心地规劝之外别无二招。而这在广东将成为“过去时”,《条例》明确作出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笔者注意到,该条款为《条例》三审后新增,应为回应最近社会热点所增加。
此外,“霸座”行为还将可能被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条例》还对多项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作出明确禁止,比如禁止在铁路线路上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将能够产生烟雾的香烟替代品也纳入了禁止吸烟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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