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9月25日至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25日下午,执法检查组一行在广州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就广东省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情况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
在听取情况汇报后,丁仲礼充分肯定广东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取得的积极成效。他指出,近年来,广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依法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监测机制,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有效,取得明显成绩。
丁仲礼强调,广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实施好海洋环境保护法,切实抓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创新监测手段,完善监管体系,明确管理责任,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加强污染物排放陆海统筹,通过有效手段全面估算广东海岸线的海洋环境总容量以及沿岸各区域的地区差异,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保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海洋自净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守攻对本次执法检查作了简要介绍。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出席会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衍诗主持会议。广东省副省长叶贞琴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了广东省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情况。
在粤期间,执法检查组一行还将先后前往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开展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各地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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