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一行近日到浙江省杭州市,听取杭州市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物业服务合同相关规定的意见建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参加。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物价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委,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城区人民法院、下城区人民法院,以及部分杭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围绕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见纠纷和解决措施,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依据、时限、提价程序及考虑因素,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达成的提价协议对已入住业主是否有约束力,任意解除权的赋予、前提条件设置、实践运行,物业服务合同领域突出问题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提出了进一步明晰政府、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管理边界,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内容与标准,明确业委会的法律地位和职权范围,规范物业服务费的收缴、使用、公示等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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