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7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率领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来到吉林省辽源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张洪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秀兰,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邱志方,辽源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国,辽源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子联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宁江区毛都站镇牙木吐村、前郭县查干花镇腰英吐村后英吐屯、前郭县查干花镇中学,实地查看灾后重建工作,并与相关人员亲切交流,深入了解健全完善地震应急反应机制、增强防震减灾意识、加强抗震防灾队伍建设等防震减灾法落实情况,仔细询问防震减灾法实施以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座谈会上,在认真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蔡达峰对辽源市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各项政策以及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蔡达峰指出,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如何防震减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防震减灾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时刻居安思危,不因地震灾害是小概率事件而放松警惕,不因防震减灾的短期效应不明显而轻视忽视,也不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影响。
蔡达峰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努力实现从注重救助向注重灾前防御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要主动实施有效的工程性预防措施,未雨绸缪,做好地震应急预案,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做到地震到来时能够从容应对,更加科学、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要依法防震减灾,加强执法和对地震防震减灾工作的引导,积极落实防震减灾法规定的各项措施,逐步解决目前存在的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不均衡、地震救援体系建设还需加强等比较突出的问题。要依法建设好专业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要抓紧制定和修订与防震减灾法相匹配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要对照法规规章查找差距,履职尽责抓落实,全力做好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顺,副市长韩良,辽源市政府秘书长刘文占,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活动。
图为蔡达峰(左一)与吉林省市领导到宁江区毛都站镇牙木吐村实地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落实情况
(责编: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