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主持并监誓。
(西交民巷23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主持并监誓。
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五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第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上述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下午5时许,曹建明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新任命的第五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沈春耀手抚宪法,领诵誓词。新任命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第五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第四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和第四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个别委员,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的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个别委员跟诵誓词。
全国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宣誓活动。
(责编: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