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在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萌作《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刘占昆 摄
(中新网南昌1月25日电)五年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61件,批准设区市法规34件,在全国省级人大率先立法化解“医闹”“校闹”问题。
1月25日,在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萌作《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回顾了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周萌称,五年来,江西省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61件,批准设区市法规34件,对3件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9项,组织特定问题调查1次,检查1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作出决议决定29项,办理代表议案2件、建议2790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5人次,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积极贡献。
关注“医闹”“校闹”问题 全国率先立法化解
据介绍,江西省常委会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两次修改人口与计生条例,使江西成为较早落实“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的省份。健全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立法,制定修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全国首部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周萌表示,2016年底江西省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后,常委会立见立行,及时制定修改农业生态环保、林木种子条例,审议湖泊保护条例草案,助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周萌称,江西省常委会注重通过立法提升民生质量,在全国省级人大率先立法化解“医闹”“校闹”问题,关注军人军属、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聚焦法律援助、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林产品质量安全、旅游、气象灾害防御、突发事件应对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立法的民生底色得到彰显。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连续23年开展“环保赣江行”
据介绍,江西省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履职。
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江西省常委会连续23年开展“环保赣江行”监督活动,坚持一年一个重点,推动解决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加大湿地保护、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长江江西段和柘林湖水资源保护、水库水环境整治、“河长制”和清河行动落实、防洪法实施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开展袁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周萌称,2017年常委会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实施,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和生态检察工作为重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跟踪回访,督促落实,助推绿色发展。
此外,江西省常委会改进监督方式,通过电视、网络直播常委会重要监督活动,运用微信、微博与公众互动,开展电视、网络问政,提高监督透明度,增强监督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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