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在近日召开的湖北省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分组审查武汉市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草案。《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将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草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一并审查。
政府投资计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开展经济监督的重要内容。2017年9月召开的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政府投资计划审查监督的决定》,规定“市政府投资计划作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监督的范畴”。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立勇介绍,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投资计划审查监督的决定》,是为了支持政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政府投资计划统一编制和管理,实现人大监督政府投资制度化、规范化。
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内容包括: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投资方向、投资结构、资金来源;重大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总额、年度政府投资额和建设内容;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以往的政府投资计划通过预算总盘子反映出来,这次专门编制计划草案详细介绍政府投资的项目内容、资金等,既体现了为民所需、量入为出的财政政策,也便于代表和人民监督,从而提高政府投资的科学性、针对性。”武汉市人大代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金伟成说。
武汉市政府2018年计划投资702.51亿元,主要涉及农林水利建设、社会事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以及党政群团及其他建设等五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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