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有序实施,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立法工作推进会。
会议透露,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于去年8月启动。整个编制过程,始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紧扣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目标任务,根据我市地方性法规立项相关规定,坚持急需先立、成熟优先、与改革相衔接的原则,强化对法规立项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综合把握。
据悉,2017年立法计划共包括四个部分,其中,2016年审议项目结转至2017年继续审议的法规案3件;2017年拟提请审议的立法审议项目4件;开展立法调研,条件成熟时可进行转化,再提请审议的立法预备项目12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民族自治县单行条例1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副市长谭家玲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