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履行授荣职权,彰显地方人大责任担当。2020年5月以来,江苏省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勇于担当精神,扎实开展授予地方荣誉称号工作,经过提名推荐、讨论研究、征求意见、调查核实、审议决定,一直到当年11中旬召开“镇江市人民奖章”颁奖大会,历时7个月。截止目前,该市已连续6届探索行使这项职权,选树了一批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身边典型,从本地区更高层次上激励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贡献者,实践探索出了卓有成效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授荣工作的新路子。
一、科学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引领,把赋予的责任担起来。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具有高度的社会认同性和效力的法定性。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的授荣工作1995年开始实行,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就履行授荣职权问题进行学习、调研,并借鉴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初步实践,于1995年8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荣誉称号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授荣办法》),在此后的四届、七届,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又分别对《授荣办法》进行了再次修正,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这项工作制度。
二、严格人选标准,注重程序规范,把真正的典型选出来。地方人大常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具有人民性、权威性、导向性,不同于企业的、行业和行政的奖励,“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是授荣工作的遵循原则,“突出贡献、显著业绩、重大影响、百姓公认”是授荣对象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入口从严、保证质量的原则。去年5月,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授荣”工作部署会议后,各地各单位对被提名人选认真筛选,所推荐人选向同级党委汇报,征得同意。“授荣”工作小组收到提名议案和提名推荐表后,及时汇总,分类整理,认真分析,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49名提名推荐对象,严格对照“授荣”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在初步筛选过程中,严格把握三个方面:在全市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领域贡献突出;在本工作领域影响力大、业绩显著;社会形象好、诚信度高、群众公认。二是坚持名额从严、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授荣办法》规定,授予荣誉称号原则上每届一次,每次名额控制在20名以内,体现少而精的要求。“授荣”对象主要是本届以来尤其是2017~2019年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不搞平衡照顾,杜绝滥竽充数。三是坚持通盘考虑、兼顾各方的原则。通盘考虑各方面人选,既考虑产业强市、科技创新等经济建设方面贡献突出者,也考虑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教育卫生、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贡献突出者。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兼顾条口、行业、区域分布。四是坚持公开透明、考核细实的原则。根据《授荣办法》,在提名具体程序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一府一委两院”可以提出“授荣”提名议案;市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可以向主任会议推荐“授荣”人员建议名单。提名推荐人员名单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研究,先后确定授荣初步人选和建议名单,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授荣决定。在初步人选确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分成5个视察调研组,对初步人选进行有针对性的视察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授荣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与此同时,授荣工作小组对初步人选除征求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意见外,还认真听取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台办、市税务局等单位的意见,一旦发现不合规定的情况,一票否决。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个月前,授荣工作小组向社会公示授荣对象建议名单和主要事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印发授荣议案,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在公示期间,如发现拟被授予者有违反规定问题,同样一票否决。为保障荣誉称号的严肃性、政治性,根据《授荣办法》规定,凡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因犯有严重错误受到撤职以上处分,以及伪造、编造虚假事迹和相关证明材料等骗取荣誉称号的,其荣誉称号自行撤销,由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告。
三、助推改革发展,注重激励引领,把推选的榜样树起来。授荣工作的实践开展,既激励引导全市上下更多的人投身改革建设,有力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又拓宽了人大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途径,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广泛好评。一是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授荣的初衷,是推进产业强市、让镇江“跑起来”,是激励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积极为镇江各项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该市授荣工作开展中,在安排经济方面人选,明确其所在企业依法经营,加强民主管理,强化环境保护,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效益(2017~2019年入库税收总额不低于2.5亿,或者2019年企业入库税收不低于1亿元)。同时企业负责人要具有良好的道德、职业操守,各方面认可度高。二是彰显人大工作合力。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授荣工作,从一开始就获得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到镇江参加授荣大会,并发表讲话,此后授荣工作,都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给予支持,明确此荣誉为市域范围内最高荣誉,列入重点任务抓实推进,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的激励手段。三是激发广泛社会影响。授荣工作,使获得荣誉称号者受到巨大鼓励,不仅是个人荣誉也是所在单位的荣誉。对获得荣誉称号者,发给奖章和证书,并一次性发给荣誉奖金,同时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隆重召开高规格的授荣大会,进行深入广泛宣传。社会各界对授荣工作产生极大兴趣,尤其每次开展授荣工作时,各方面对照标准、积极推荐,对标榜样、践行学习。从已授予的荣誉称号获得者来看,绝大多数至今仍在经济建设战场潮头奋勇争先,企业仍不断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壮大,各行各业的授荣者,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作为当初的时代先锋人物,仍屹立不倒。
“授荣工作,利国利民”。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从1994年提出、1995年审议通过《授荣办法》实施至今,先后9次授予116人“镇江市人民奖章”荣誉称号,开启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行使授予地方最高荣誉称号职权的先河,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是开展授荣工作的首要前提。开展授荣工作具有法定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授荣职权高度重视、给予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探索实践,市委、市政府将“镇江市人民奖章”纳入全市性激励机制,定为本市最高荣誉,不断增强授荣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授荣对象的使命感荣誉感,确保这项工作连续顺利开展。
二是制度建设完善是开展授荣工作的重要支撑。认真制定《授荣办法》使授荣工作有章可循,《授荣办法》从1995年制定以来,已进行过三次修正。在《授荣办法》中,对授荣的法律依据、授荣对象、授荣条件、授荣程序、荣誉称号和奖励办法等都很明确,便于规范操作。根据制度设计安排,每届开展这项工作时,都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分解任务,严格按规定流程开展授荣工作。
三是导向激励引领是开展授荣工作的根本保证。开展授荣工作,始终突出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注重科技创新,兼顾重要社会事业民生领域的先行先锋、杰出楷模,不搞杨柳水到处撒,高规格高层次的激励必须用在刀刃上,“高屋建瓴,牵一发而动千钧”,从全局出发,抓住重点,少而精、宁缺毋滥,不把授荣混同于行政和行业的奖励。
四是程序规范科学是开展授荣工作的关键环节。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采取由下而上,上下结合,严格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人选材料,全面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推荐工作必须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经同级党组织研究同意,按法定程序办理;及时将评选过程、推荐人选等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确保授荣者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社会形象好、公认度高,使这项工作经得起时间、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文:江苏省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副主任 王丰江)
(责编:刘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