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立以来,灌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灌云的生动实践。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秉持的理念是: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相比,事情看起来不是很多,但要想做事,事情也做不完;人大工作看起来不难,但要想干好,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人大工作看起来按部就班,但要想提高成效,在规范中必须有所创新。
一、修炼工作“一项基本功”
要想干好人大工作,就要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掌握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熟悉履职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这是一项必须铸就的“基本功”。如果业务不熟,知识储备不足,切实履职那就是一句空话,履职成效就大打折扣。灌云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辅导学习、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县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认真学习,修炼好业务“基本功”。
一是“名家讲座”请进来。开设“名家讲座”,先后从国防大学、省市人大、人民代表报、市委党校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政治、经济、法律、宣传、议案建议撰写等相关知识,有力地提升人大干部、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二是学习考察走出去。组织常委会委员、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代表赴外地参加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外出考察交流,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开阔履职眼界。三是创建“人大代表图书室”“人大代表阅览室”。在县城建设一个“人大代表图书室”,藏有纸质书籍5000余册、电子书籍10000余册和报刊杂志40余种,内容涵盖了政治、宪法、法律法规条例、人大业务知识以及各类各领域专业书籍,各乡镇建立了“人大代表阅览室”,免费对全县人大代表开放,为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打造“充电基站”,引导大家以学促思、以思促行。
二、切实做到“两个结合”
方法影响效果。监督的方法很多,如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当监督内容、监督途径和监督方法相互匹配时,才能显现出监督实效。灌云县人大常委会结合监督内容,灵活运用恰当的监督方法,增强监督效果。
1、做到人大监督的常规性和权威性相结合。不仅把各种“常规”监督形式综合运用到监督工作中去,还运用质询、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手段,保证人大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一是启动工作质询。在审议《殡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过程中,9名委员就殡葬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名提出了《关于殡葬管理问题的质询案》。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全县殡葬管理工作进行质询。县政府及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岗乡、同兴镇等部门和乡镇到会应询,承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做好全县殡葬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开展工作质询,是县人大强化刚性监督的一次重要实践与工作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组织开展专题询问。针对群众关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会场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0余名人大代表就“看病难、看病贵”、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异地就医结算等16个方面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询问,县卫计委、人社局等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据实回答,询问过程互动热烈,达到了预期效果。就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情况再次开展专题询问,询问问题更尖锐,意见更集中,效果也更加显著,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充分运用满意度测评。从2013年开始,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专题询问、述职评议等各类监督过程中,充分运用满意度测评,成为一种常态。仅2018年,就先后对11项专项工作报告、4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5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99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6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对象几乎涵盖了“一府一委两院”所有部门,特别是与民生实事联系紧密的部门,比如住建、卫生、城管、环保、市场监管,以及农口部门。相关部门根据测评结果和整改意见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2、做到人大监督的连续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在做好面上监督的同时,更抓住监督重点,完善跟踪监督机制。灌云县人大常委会运用监督“组合拳”,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跟踪问效。一是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落实督办暂行办法》,为跟踪监督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提供制度支撑。二是建立审议意见限时办理、人大工作机构跟踪督查、办理结果专题汇报和专项评议“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评议关于执行工作、食品安全、教育发展、水资源管理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着力推动审议意见办理质量的提升。三是通过工作督办会、定期听取专题工作汇报、专题视察、县乡人大联动监督等途径,三年持续跟踪监督《关于加快杨絮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落实,督促县乡政府积极主动作为,坚持常态治理。杨絮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杨絮扰民程度大幅度降低、持续周期明显缩短,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三、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人大职权的行使效果如何,与党委、“一府一委两院”、人民群众关系密切。只有处理好“三个关系”,争取党委的重视支持,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交流,增进与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感情,才能使人大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1、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这个政治意识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灵活运用《监督法》规定的各种监督方式,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开展人大工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特别是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都不折不扣地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县委安排,审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提升行政效能、全县营商环境情况及招商引资情况等多项工作报告。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就全县乡村旅游发展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促进作用、全县农村发展情况、西部岗岭地区饮用水、全县软环境等多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县委,均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并批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开展质询、专题询问、垂直管理单位视察评议、作出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杨絮污染防治的决议决定等重点监督活动时,都及时向县委作了请示汇报,得到了县委的肯定和支持,让各项工作推动地更加顺利。
2、处理好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更是支持与促进的关系,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那就是共同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因此,人大监督既要“理直气壮”,能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同时,更要“充分理解”,用支持的思维思考监督,从支持的角度看待监督,以支持的方式实施监督,把监督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推动工作和促进发展上。近年来,灌云县人大常委会消除预算监督“盲区”,审议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延伸监督触角,视察评议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视察评议政府重点工程;以及开展工作质询、组织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发出审议意见等,均注重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让其明白人大开展监督的目的并不是要给哪个部门出难题,而是帮助和支持有关部门“对标找差”,促进其及时改进工作,得到了“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实现了人大监督目的、动机、效果的统一。
3、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职责,以工作成果回馈人民群众的信任。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创建“委员工作室”。在县级层面,以县人大常委会为主体建立“委员工作室”,每月10日,分期分批接待来自基层的县乡人大代表,听取代表的建议意见和群众的所盼所需,有效推动解决了杨絮污染、全域旅游发展、城建交通、食品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民生实事和发展要事。二是创立“代表议事室”。从全县人大代表中挑选部分,组成专业议事小组,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议事活动,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三是提高建议办理质效。代表建议来自于群众、来自于基层,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与诉求。县人大常委会在建议质量上,注重抓好培训、初审、立案“三关”,指导好代表提好议案建议。在建议办理上,突出抓好交办、领办、督办、沟通、评议“五关”,建立县政府领导牵头领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督办制度,组织视察重点代表建议办理,跟踪问效跨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实行建议办理工作“双评议、双公开”制度,有效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承办单位的办理责任感,建议数量与质量、办理质量显著提升,代表满意率大幅提高,推动了一批事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热点和民生实际问题的解决。
四、加强自身“四个建设”
1、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对机关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进行了装修改造,使人大机关的工作环境焕然一新。成立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运用“灌云县人大常委会电子阅文系统”、“代表履职手机APP平台”、预算联网监督体系,推动常委会履职手段信息化,改变传统办公模式,节约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规范履职。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制度性、规范性、程序性,无论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执纪、司法机关公正司法,都必须做到有法有理有据。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的原则,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等29项制度,规范《通报》《会报》、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视察报告、调研报告等文本格式,以制度体系来推进办文、办会、办事及监督活动的规范开展。
3、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着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指导乡镇人大设立工作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有效解决人员不足、力量薄弱问题。建立乡镇人大主席季度工作例会制度、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印发乡镇人大年度工作要点,指导乡镇人大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开展好专项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建议办理、“家站”建设等工作,县乡两级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得到同步大力提升。督促县乡两级政府将县代表每人每年1000元、乡镇代表每人每年600元的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代表依法正常履职提供有力保障。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年轻同志到县人大机关、乡镇人大,并畅通提拔交流渠道,本届以来就有16名同志被提拔重用,充分调动县乡人大干部的履职动力。
4、加强作风建设,锤炼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常委会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活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持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严格执行《常委会委员履职工作守则》《代表守则》,严明会风会纪,建立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努力营造务实苦干、遵规守纪的良好工作氛围。(文: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颜卫)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