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美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方针。人大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能否使人大宣传工作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工作同步,对于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要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必须像总习书记倡导的那样,“转作风、改文风,俯下身、沉下心,察实情、说实话,动真情”,只有这样,才能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抓出生动形象、可读性强的新闻“活鱼”。
一、抓生命力强的创新。
这里所说的创新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指人大制度建设的创新。包括在制度设计、机制、体制方面的改革、尝试;二是指人大具体工作中的创新。包括人大以改革和创新为目的,综合性、全景型做好工作等方面的经验,以及一些具体活动、方式、形式、手段等一时一事的举措。衡量创新的标准,主要是指工作思路新、做法有突破、工作成效大、社会反响好。获得第23届中国人大新闻一等奖的作品《把审议从会场搬到现场》,就是一个富有创新性的好新闻。过去,人们一提到“工作审议”,自然就会联想到人大的会议方式:职能部门汇报,“政府领导”解答,“人大常委”发言,“主任”讲话总结。去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政府应急工作汇报时,却是在审议法规前,先组织委员们来到该法规需要调整的核心地带进行亲身感受。会中视察,内外联动,视察为审议准备,审议在视察中展开,“会场”的范围扩大了,“审议”的概念外延了,“发言”的水平精到了,会议质量进一步提高。这是一个会议形式的“点”创新,当然,也是一条新闻“活鱼”。具体工作中,基层“线”创新、“面创新”的例子也层出不穷。需要指出的是,创新是以现有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常人思路的见解,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它以提高效率、增强效果为目的。人大工作的创新,还必须首先遵循人大工作严谨的法律性和规范的程序性,切忌不要把以下几种“虚假”创新当新闻来创作:一是只重形式、不看效果,为猎奇而“巧立名目”的“创新”。据悉,有的地方在召开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时,不是在工作效果上下功夫,而是过分在会议形式上动心思,甚至把“集体讨论”变“分组讨论”示为“创新”。二是思路“碎片化”,换汤不换药、花拳绣腿式的“创新”。不注重质的提升,只搞量的分割。如有的单位在调研报告、视察报告等文件的印刷程序上增加环节、搞“与众不同”,名为创新方式,实则无病呻吟。三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眼花缭乱”式的“创新”。这种“创新”形式,突出的表现是不研究理论、不探讨业务,对外单位的做法,羡慕稀奇、满眼新鲜、目不暇接,“拿来主义”套上就用,因没有“再创造”、方法不接“地气”而因噎废食。
二、抓履职尽责的典型。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群众自己选出的代表究竟是如何履职的?人大是如何为群众代言的?老百姓其实特别想了解。因此,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动态转化为信息,也是社会关注的好新闻。同样,人大代表们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联系选民、接受监督的行为,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埋头苦干的事迹,关注民生、集中民智,建言献策、力办实事的风采,也是一些媒体特别是各级人大机关媒体宣传报道、深入挖掘的重点。我县全国人大代表刘义发、省人大代表李洪法等一批国家、省、市、县代表,不但是各行各业的精英,也是履职尽责的楷模。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出版了《跨越赶超数代表》丛书,展现了他们在各行各业的突出贡献,在县内新闻媒体开办《履职尽责看代表》专栏,宣传代表维护法律尊严、带头守法用法、提出议案建议、反映选民呼声、帮民排忧解难等方面的事迹。去年3月,全国人代会期间,刘义发代表提出了“我国应尽快出台低速电动车分类管理办法”的建议,不但中央各家媒体做了宣传,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省人代会期间,李洪发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和黄腐酸肥料推广工作的建议》,推广后,促进了地方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这些履职尽责的“好作为”,支撑起新闻素材的“好富矿”。同样一些心怀群众、敢于较真的人大代表也是应该浓墨重彩的对象。据悉,前几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环保工作进行调研,座谈讨论时,邓成明代表发言提出“汽车尾气排放”等问题。话没说完,环保局长就以“有些情况复杂”为由,插话表示“不赞成”。邓代表接过话题说:“我是作为人大代表来调研,你应该听我把话说完,就算我作为普通市民,也有权利反映情况...。”很多媒体都抓住了这一因观点不同而“碰撞”出来的好新闻,纷纷以《人大代表发言,官员应该学会倾听》、《人大代表不满局长插话愤而离席》、《我是作为人大代表来调研,你应该听我把话说完》为题进行了报道,影响深刻。总之,当前人大工作中人们普遍关心、急于解决的“热点”问题是报道的重点,对于逆向思维发现的“冷门”,以及彰显机关权威、地位,行使职权刚性强、力度大的作为,也同样吸引各级人大媒体的“眼球”。
三、抓“建议”办理的“力作”。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职务、行使权力和推进工作的重要方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回应代表和人民诉求,推进民主和法治,改进人大和“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举措;督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础性和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反映代表建议办理过程的创新做法,也是对代表履职形式的一种宣传。代表建议怎么办理?是代表建议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落脚点。高唐县人大常委会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注重“四个转变”,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办理思路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办理观念从一事一议向举一反三转变,办理方式从文来文往向“一竿子插到底”转变,办理作风从闭门操作向开门问计转变,得到了代表的认可,受到了百姓的好评,也为新闻宣传工作创造了素材。去年8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县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为增强审议效果,特安排10名年初提过建议的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做了准备,来与部门“对薄公堂”。会上,当面锣、对面鼓,“刺刀见红”的景象,使我们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彰显人大权威、体现代表作为的好新闻。迅速成稿,几天后,“俺提的建议你办了吗?——高唐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建议”办理情况侧记”,一篇血肉兼备的“现场新闻”在《人民权利报》发表。近年来,为强化工作效果,我们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每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县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后,都采取“提建议代表、政府承办部门、人大相关委室”三方“对质”模式,抽查建议办理情况,县内媒体现场录像、录音,开设《“三方对质”看落实》栏目,对“对质”过程进行公开,给全县百姓汇报进展,加快了建议办理速度,激发了代表们的履职热情。今年,又借助县委对镇街、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平台,将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镇街、县直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三方对质、办结销号、成效挂钩”,既增强了镇街及相关部门对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使承办部门的工作有了新的变化:一是“三方对质”提升了重点建议的办理水平;二是“三方对质”加快了待落实建议的办理速度;三是“三方对质”促使了部门对代表建议“有提即办”。“三方对质”的做法,《人民权利报》、《聊城日报》等省市新闻媒体,都曾以《代表‘建议’办没办? ‘三方对质’现场看 --- 高唐‘建议’办理件件有回音》为题做了介绍,并被评为全市人大系统好新闻。
四、抓《法规》落实的“踏印”。
目前,对人大工作报道最多的是工作程序和落实《法规》的做法,相反,工作结果的报道略显不足。要体现新闻价值,首先,在《法规》落实中必须做到踏石有印、抓铁有痕。其次,要在“有印”、“有痕”的工作中选好写作“角度”,不但将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形成的重要决议、决定及委员们的审议意见转化为新闻,而且要将“一府两院”落实“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接受人大监督的好做法和成效转化为新闻。操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选题:一是从重大主题中捕捉新闻。要善于发现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典型社会意义的重大题材,捕捉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利益的重要信息形成新闻。比如,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节能法草案》时,正值炎炎夏日,按惯例男委员应穿正装(西服)以示庄重,但是这次会议上,委员们改穿衬衫,室内空调温度由24度调至26度,记者写的报道题目是《人大常委会会议委员改穿衬衫》,副题是,审议节能法草案同时带头节能,会场空调温度调至26度。在重大题材中,捕捉了人们喜闻乐见、形象生动的新闻亮点;二是在工作成效中提炼新闻。把工作性成果变成事件性报道,把总结性材料变成经验性新闻。去年初,高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明确了“与县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百姓同心、与法律同行、与典型同步”的工作宗旨,一年的探索中,“微创新”接连不断,成效显著。为此,我们写成了通讯《监督‘动车组’,驰骋纵深行——高唐县人大常委会‘微创新’亮点纷呈》,系统介绍了常委会在监督方面的多个“微创新”:分层培训、“训”出团队执行力,“立体”调研、“调”来代表“话语权”, “串联”审议、“串”起部门高效率,“闭环监督”、“督”出问题“新答案”....等,在《人民代表报》、《人民权利报》一版头条位置发表后,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三是从工作现场抓“活鱼”。一是“室外现场”“设计”新闻。视察的现场、执法检查的现场、督办议案的现场等,这些最能够直接反映民主法制建设的生动实践,也是生产“活鱼”的一片汪洋。如,新闻《县城首趟公交车,人大代表先‘乘坐’》就是一篇“设计”出的新闻。去年10月,县城开通公交车之前,交通局邀请县人大代表座谈提建议。我们把座谈会“设计”安排在车厢里召开,代表们边“乘车”边发言,就行车路线、站牌名称谈想法、提建议,“制造”了一个“立体性”强、鲜活生动的新闻场景。二是“室内现场”“捕捉”新闻。法律规定的一些人大会议,特别是一些重要会议,与一般意义上的会议不同,它是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报道中,如果单纯叙述会议经过,就不会出彩。如果深入了解一下活动的背景、针对性、效果和反响,通过精心构思“找不同”,把读者关心的问题传达出去,一定会形成有血有肉的好新闻。如,刊登于《人民权利报》的短新闻----《高唐:代表对口评议县直部门》,当日事件,次日见报。之所以见报快,关键在“对口”评议上,是一个有角度、有新意的新闻。因此,要想写好会议新闻,必须到人大会议中去。
五、抓引领实践的思考。
随着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强化理论研究,将人大工作中揭示制度建设、创新方式方法的新举措、新动向,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转化成言论、工作思考或理论文章,是引领人大工作实践的有效举措,具有校正工作偏差、精细工作方法的作用。这类文章的写作,内容多、素材广,近年来,我们根据筹办县级人代会的实践,陆续写出了《发挥县级人代会监督作用应把握好三个关系》,指出了“会前、会中、会后”应处理好的关键问题,不但有效的指导了工作,而且在《山东人大工作》、山东人大网、《聊城通讯》等媒体发表,并被评为年度全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根据多年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实践,针对地方上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在《山东人大工作》发表的《‘五力’并举剑自舞-----浅谈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体会》,积极倡导了“工作部署要胸有‘定力’、委室工作要迸发‘活力’、指出问题要提升‘视力’、督察落实要跟近‘火力’、 重大活动要营造‘涨力’”;针对地方人大代表“建议”质量低、“好建议”少的实际,在《聊城通讯》、《山东人大网》发表了《‘好建议’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归纳了好建议的六个标准:一是情理兼容的合法性,二是群众愿望的代表性,三是“正能量”的传播性,四是“要素”俱全的建设性,五是政府解决的可能性,六是持之有据的操作性,这些都对提升地方代表建议水平有所脾益。并被评为年度全市人大系统优秀论文一等奖、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论文三等奖。近期,我们又根据党的十九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践,撰写的《激活县镇人大工作,打造层级发力的“监督动车组”》等理论文章,先后在《山东人大工作》、山东人大网、《人民代表报》、《聊城通讯》、《聊城人大》等媒体发表,有效的引领了实践。
人大工作无小事,处处留心皆新闻。发生在人大工作中的新闻数不胜数,关键在于发现。坐在屋子里冥思苦想、闭门造车不行,必须围绕主题、关注过程,多到人大代表和群众中走走,多到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看看,多动腿、多动手、多思考、多“兴奋”,从而在看似杂乱的素材中发现“新闻”,获得宣传报道的最佳信息。(本文作者系山东高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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