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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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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哪一项不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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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下哪一条不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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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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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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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每()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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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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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至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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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席、副主席由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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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